******街道犀牛村坨院溪沿岸道路建设硬化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8-11
******街道犀牛村坨院溪沿岸道路建设硬化工程合同公告
******办事处(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合同协议书
******街道犀牛村坨院溪沿岸道路建设硬化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鹤财采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街道犀牛村坨院溪沿岸道路建设硬化工程,详见合同附件
6、项目负责人:卜杏红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9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叁拾伍万玖仟捌佰零柒元零角玖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
1 ******有限公司 / 否 / / 1 项 详见合同内容 ******.09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5年8月4日
履行期限:26天。
地点:怀化市鹤城区
******街道犀牛村坨院溪沿岸道路建设硬化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四、付款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8月4日
九、合同主体
******办事处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开满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彭开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怀化市城东迎风东路578号 ******街道大西村东兴北路北侧(大众创新产业园)平江县天岳新区金窝科技产业园内主楼1#栋2楼201室
******有限公司平江支行
帐 号:************0186
其他补充事宜:详见合同附件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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