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伊宁市城区公共供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
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伊宁市城区公共供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已由 伊州发改项目【2025】4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70%: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伊犁州伊宁市城区公共供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项目概况:(1)新建DN15-DN300供水管网25千米,设计压力1.0MPa,管径<DN100采用聚乙烯复合管、热熔连接,管径≥DN100采用球墨铸铁管(K9级)、橡胶圈承插连接。其中:De20管网 9354米,De63 管网 4813米、DN100管网 8692 米、DN150-DN300 管网 2141米,钢筋混凝土调流调压阀井1座、计量井12座,混凝土砌块检查井144座(含消火栓井);管网地貌恢复 42000平方米,含花砖路面 11000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31000平方米。(2)购置安装计量器具 10000 套,含 DN15-DN32智能远传水表及表前表后控制球阀。
2.1.1建设地点:伊宁市墩买里大街以南、重庆路以西
2.1.2建设规模:(1)新建DN15-DN300供水管网25千米,设计压力1.0MPa,管径<DN100采用聚乙烯复合管、热熔连接,管径≥DN100采用球墨铸铁管(K9级)、橡胶圈承插连接。其中:De20管网 9354米,De63 管网 4813米、DN100管网 8692 米、DN150-DN300 管网 2141米,钢筋混凝土调流调压阀井1座、计量井12座,混凝土砌块检查井144座(含消火栓井);管网地貌恢复 42000平方米,含花砖路面 11000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31000平方米。(2)购置安装计量器具 10000 套,含 DN15-DN32智能远传水表及表前表后控制球阀。
2.1.3 总投资额:30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397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采购、施工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企业需具备[市政行业·市政工程·市政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企业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市政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市政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完成过市政工程行业的类似设计2项(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业绩2项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文件以及相关网页截图等,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1项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文件以及相关网页截图等,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新成立公司不需要提供,新成立公司指:注册时间从发公告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公司)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班子人员(含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等)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近一年(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材料。
3.6、财务要求:提供 ******银行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报表)
3.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班子人员(含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等)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近一年(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材料。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良好,近三年招投标相关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 1、投标人需确保近三年内自身无任何欠税记录,并于申请文件中附带无欠税承诺函,承诺函应清晰阐明欠税事实不存在及愿承担不实的法律后果(格式自拟);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获得******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项目造成重大影响;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3.10、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 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5月 7 日至 2025 年 5月 12日 ;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2025年 5 月20 日 16时 00 分。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上发布。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伊宁市
联 系 人: 赵琨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伊宁市八达广场一期D1号商业楼102号
联 系 人:金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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