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宜铁路根思段拆迁房屋拆除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人民政府的盐宜铁路根思段拆迁房屋拆除工程已经计划实施拆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地点:泰兴市根思乡(投标人须自行到现场踏勘)。
2.残值费(底价):15.00元/m2(净残值),报价不得低于残值费,报价低于残值费为无效报价。(注:本项目是指中标单位承接该项目,并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人缴纳最终的残值费)。
3.拆除期限:80日历天(与项目拆迁进度同步)。
4.质量标准:合 格。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盐宜铁路根思段拆迁房屋拆除工程面积约34900m2,包括房屋、附着物(不包含光伏板)等拆除、存货处置等内容。
四、缴纳方式: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预缴20万元至根思财政账户,施工结束后根据实际拆除面积和中标单价按实结算。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其他
①? 自2023年 08 月 05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自2024年 08月0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2025年 05 月 05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①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③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注:5.3(1)、5.3(2)、5.3(4)、5.4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投标报名
(1)请申请人于 2025年7 月29 日至 2025年 7 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节假日除外),将下列报名资料复印件盖章扫描发送至******,并同时备注单位名称+报名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授权员工支付宝账户******335(符欣怡),支付时须备注单位名称及缴款事项,并将付款记录截图与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一同发送。因未发送支付截图造成招标代理无法确认付款结果的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邮箱)、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费截图;(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邮箱)、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报名费截图。(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15时00分。
2.开标及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泰兴市根思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政府内)一楼交易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
八、本次项目只进行一次报价,投标函中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拆除残值底价的,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九、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后审文件具体审查条件详见附件。
十、公告发布媒介: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录外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 址:泰兴市根思乡
联系人:周贝夫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鼓楼东路(原星火路)356号
联系人:房金兰
电 话:******
十二、本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为2025 年7 月29日至 2025年7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