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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新河职工公寓(泓久小镇)2#6#楼修缮招标
1.招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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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名称:平度新河职工公寓(泓久小镇)2#、6#楼修缮
(3)工程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新河镇春潮路与春泽路交叉口东220米(泓久小镇2#、6#楼)
(4)联系人:逄明阳 联系电话:******
2.招标范围: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新河镇职工公寓(泓久小镇)2#、6#楼修缮项目,位于青岛市平度市新河镇春潮路与春泽路交叉口东220米(泓久小镇2#、6#楼)的多个楼层墙面出现不同程度的渗漏腐蚀、门框开裂等情况,需进行维修。
3.工程内容及要求:
(1)工程内容:新河镇职工公寓(泓久小镇)2#、6#楼修缮项目。外墙出现的漏点、内墙腐蚀进行处理,处理完漏点后,外墙清理干净,爆皮、空鼓等情况凿除,整体挂网抹灰、刮腻子粉和刷涂料;内墙铲除原有腻子,刮腻子刷乳胶漆。
具体包括:6号楼1单元楼梯间1楼墙面需处理;
6号楼1单元102西间南墙处理,室外做防水处理;
6号楼2单元101东卧窗台下墙面处理,需先处理防水;
6号楼3单元401阁楼西间墙面修补,东间阳台顶防水破损,需处理;
2号楼2单元102-202卫生间位置墙面处理,其中202水管破损,需破墙砖找寻漏点进行处理,预估破碎300?600墙砖6块;
2号楼2单元201门框变形修复,单元入户门上方墙面需处理;
2号楼3单元301卫生间4张磁瓦掉落需处理。
(2)工期要求:投标单位结合工程现场情况,报合理工期。
(3)验收标准:外墙无渗漏且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等现行规范的相关要求执行。
4、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需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两个以上同类型、同规模工程业绩。公司成立年限在3年以上。
5、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函。
(2)提供企业简介、企业证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书证明等。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如投标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公司施工业绩清单(包括工程名称、规模、施工时间);提供企业施工业绩证明(合同、中标通知书等)材料复印件。
6.报价文件及报价要求:
(1)按修缮内容和要求报细化的施工方案、工程预算明细及项目报价。
(1.1)本工程按实结算,报扣甲供料总造价让利百分数,按下表执行:
工程内容 | 扣甲供料总造价让利百分数 |
青岛市平度市新河镇春潮路与春泽路交叉口东220米(泓久小镇2#、6#楼修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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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总造价让利百分数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辅材费、试验检测费、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保险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规费、利润等因素。
(1.2)本工程不计取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施工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增加费。
(1.3)乙供材执行合同签订月的《青岛材价》(优先执行平度地区,若无执行青岛市)并参与让利;《青岛材价》中没有的经双方定质定价并不参与让利。
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除重大设计方案变更,其余局部调整至招标单位满意的修改、返工等费用不再另行签证、调整,以上因素所需费用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纳入报价;必要的图纸深化、必要的试验费用、材料测试费用、室内环境检测等费用纳入报价,未在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作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7.报名方式、现场踏勘及开标安排
(1)报名方式: 2025年5月26日前将企业简介、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身份证、******。
(2)各投标单位请提前做好投标准备,等甲方通知后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集团数字化采购平台登陆网址:(电脑的谷歌浏览器):******:9000/。
采用现场投标的单位提供投标书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密封盖章,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提供电子版标书一份,投标文件装订成册。
(3)投标单位需在27日14:00前向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壹仟元)。(汇款时备注:平度新河职工公寓(泓久小镇)2#、6#楼修缮项目投标保证金)
******银行保函、现金支票)交纳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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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青岛李沧支行
账号:************3525
未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
(4)现场踏勘:2025年5月21日至26日期间投标单位自行到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逄明阳 联系电话:******。
(4)开标时间:2025年5月28日(暂定)下午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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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进行投标,凡无故不参加投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招标原则:
(1)对投标报价情况、企业信誉、执行合同的能力进行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无息返还。
(3)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如中标单位在宣布中标后7日内不与招标单位或委托的单位签订合同,视为不响应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9.开标、评标、定标:
******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1号)签到;******。未按时签到或发送投标资料者取消投标资格。
(2)招标单位主持会议,宣布有关事宜。
(3)招标单位审核投标单位资格。
******委员会投标报价,次序由抽签决定。
******委员会对投标单位评定后的最低价,推荐中标单位。
(6)报公司确定中标单位。
10.工程款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采用50%承兑、50%现汇方式支付。
(2)结算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交工资料完备、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提交合格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结算额的90%;剩余10%质保金,质保期2年,到期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11. 招标单位工作
(1)为中标单位协调施工用水、用电。
(2)招标单位对此工程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手续和其它事宜。
12.中标单位工作
(1)中标单位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中标单位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4)施工中未经招标单位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招标单位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施工过程中若出现违反招标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立即整改,并按招标单位相关规定缴纳罚款。
(7)中标单位应遵守招标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安全责任及现场材料、机具的治安保卫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若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13.关于工期的约定
(1)因招标单位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因中标单位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每拖期1天,处罚合同额的1% 。
14.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制定的施工验收规范为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竣工验收按效果图进行改造效果验收。
(3)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完成后,中标单位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招标单位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未经招标单位检查不得隐蔽。若招标单位要求复验时,中标单位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招标单位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由中标单位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工期不顺延。
(5)工程竣工后,中标单位应通知招标单位验收,招标单位自接到验收通知10日内组织并按招标单位要求的标准进行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招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中标单位,另定验收日期。
(6)质保期内出现因中标单位施工及材料采购等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中标单位应给予免费维修,否则,招标单位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
15.关于施工管理的约定
(1)合同履行期间因中标单位合同违约或不按招标单位现场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组织项目实施,造成招标单位对中标单位的罚款,由中标单位按罚单要求到招标单位财务缴纳现金,不得以工程款抵扣,否则该实施项目招标单位不予结算。
(2)施工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由中标单位负责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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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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