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比选方式遴选一批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单位。凡符合要求的机构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办事处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单位比选;
2.项目划分:
项目一:造价咨询入围6-10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项目二:招标代理入围6-10家招标代理单位;
项目三:监理单位入围6-10家工程建设监理单位。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银行代扣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造价咨询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专业);
(2)招投标代理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具有3名专职代理人员,代理人员应取得省住建厅培训合格上岗证书、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系统备案专职代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监理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 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比选,如若发现,取消其入围资格。
三、比选材料提交
项目一:造价咨询单位
(1)申请人应具备资格条件中所需要的资料;
(2)提供近三年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结算审核三种咨询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业绩至少提供5份;
(3)项目组成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提供相应注册证书;
(4)项目组所有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24年4-6月);
(5)2021年以来,申请人获得省、市(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表彰的优秀造价咨询企业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项目二:招标代理单位
(1)申请人应具备资格条件中所需要的资料;
(2)提供近三年承担过工程招标代理业绩,业绩至少提供5份,招标代理业绩需提供招标代理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申请登记的单位成员获得“2024年泰州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合格证》证明文件;
******财政局代理机构备案名单库中相应截图材料;
(5)项目组所有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24年4-6月);
(6)2021年以来,申请人获得省、市(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表彰的优秀招标代理机构证明材料;
(7)其他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项目三:监理单位
(1)申请人应具备资格条件中所需要的资料;
(2)提供近三年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至少提供5份;
(3)申请人的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高级职称优先);
(4)项目组所有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24年4-6月);
(5)2021年以来,申请人获得省、市(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表彰的优秀监理企业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四、递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材料时间:2024年7月9日至7月19日止(所有纸质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逾期递交的材料将予以拒收。)
******街道一楼便民服务大厅13号窗口。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
附件:
1、造价咨询单位服务比选标准.xlsx
2、监理单位服务比选标准.xlsx
3、招标代理比选标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