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判楼维修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法院审判楼维修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4年01月23日09点30分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281-TZZZ-T2024-0003
2、项目名称:******法院审判楼维修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玖拾捌万圆整(¥:******.00元)
5、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6、合同履行的期限:2024年2月19日(农历:二0二四年正月初十)起,90天内完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2)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在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内供应商连续3个月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具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5)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谈判响应当日,供应商谈判响应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成交公示期间,成交候选人谈判响应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12443/ms/admin/#/open/dthc-list。。
4、(1)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12日起至2024年01月17日,2024年01月17日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2024年01月17日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谈判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谈判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谈判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选择供应商登录。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泰州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中的《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
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泰州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4、售价:免费
四、线上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线上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09:30分(北京时间)
2、线上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3日09:30分(北京时间)
3、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2、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通过“苏采云”系统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采购
终止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说明
如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中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支持电话:0523-******、 0523-******。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法院
地址:泰州市兴化市南亭路1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兴化市长九领寓519
联系方式:朱女士 0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朱女士
电 话:****** 0523-******
八、附件: